2011-01-04

同志文學與同志運動

  作為一種新社會運動,我認為同志運動極強調個人對自我性別的認同、價值的認同、群體的認同,並且,也亟欲求社會對同志的種種肯認(當然這不會是惟一欲求的,同志的各種人權,反映在法律上、政策上,也都是台灣的同志運動欲追求的,甚而更廣泛的性權都是),所以同志運動走上街頭、走向誰都看得到的光明面,同志面對自己的往常被視為羞恥的羞恥、擁抱他感受他,甚而引以為傲。


  而我認為,同志文學的書寫,某種程度上也在尋找自我、尋找妥切的存在與安適感,如《鱷魚手記》裡邱妙津的「阿凡達」談自己不敢面對自己的同性情慾;如《惡女書》談阿貓、談紀念慶當然也談她自己的同性情慾、變性、掙扎與痛苦。又如《孽子》裡只出沒在暗夜的黑暗王國、阿青年少青春同志的苦澀與難解的父子關係,這些與那些,不少同志文學都寫掙扎與面對自己、面對社會、面對他者的艱難與傷痛。那麼,這與台灣的同志運動有差異嗎?

  至少,在我認為,台灣的同志運動與許多同志文學,都共同處理這樣子的一個問題:自己的出路到底在哪?無論是私己、無存他者的自我感受,或是擴大到與他者共聯的集體意識、共聯的群體利益。運動與書寫,他們都談出櫃與否、都談認同、都談種種社會壓力、都談如何將這個本該被視為羞恥、被極端賤斥的慾望轉化為自己的驕傲。至少在這個層次上,我想同志運動與同志文學,兩者之間是相互並進的,許多人藉由同志文學的書寫或多或少地取得認同,而願意進入同志社運的場域裡抗爭;同志文學也能是運動的一部分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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